問:
修道過程中,有冤業牽纏,是自性迷,
或與因果有關?
達摩答:
「冤業」包括:欺人、騙人、害人、貪人、罵人、姦人、殺人……等罪,而以「冤枉人」即
「無中生有,故意陷人」等造下「怨恨」最深,故業障中有以「冤業」稱之。
又何以稱「業」?「業」即「葉」也,它隨樹根而生,人不論投胎何處(根莖移植何地),業(葉)定隨身(生),因此不論有無修道,「業報」是逃不了。
但業有「善業、惡業」,行善帶善業(葉)、做惡帶惡業(葉),故其結果亦異。
至於有云「孽障」,係指「惡業」而言,故又曰:「冤孽」,造孽者必得之。
由此可知,「冤業」是由因果牽連而來,但若修道者了悟真道,能去「我執」,
慈悲喜捨,自性不迷,則可漸了宿業,化冤成親,其心性已超脫物外,故冤業已不對他構成痛苦與威脅,
相反地,他更能坦然接受,甘之如飴,何來痛苦迷惑呢?
。。。。。。
若能轉念;何須佛大慈大悲!
如不回頭;誰為你救苦救難。
梧桐落葉已知秋,花草凋零色亦休,
寶貴光陰須把握,莫將春水放東流。
。。。。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