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8日 星期四

邪淫懺悔解之道…

[盼已閱者,溫故知新… 未閱者;啟迷入悟矣!]。。 複述: 十四、邪淫之削福祿   所謂邪淫,乃有特殊能力而作淫虐之事。如修法者以邪法逞淫行,如有醫事或技術能力者,而藉此逞淫行,謂之邪淫。 邪師藉法威逼弱女,神棍識神用事、蠱惑弱女威逼恐嚇逞其獸行,實有違背天理。 然則一般行業之人亦有藉事仗權而逞淫心,當亦視同邪淫之罰,故邪淫有加重罰責,甚於一般淫業,因為其起心動念有恐嚇加害之行為。 。。。。。。    凡以實質邪法威逼恐嚇,遂行邪淫之修法者,立即削其福祿慧報,三年之間收其法,並得轉報東嶽大帝勾其壽元,並轉會冥司會報有司神祇不作護法,加深禍報之事機。   凡有藉法、藉符、藉治病等而逞邪淫,立即削其福祿,會報有司,一年 即生因果、禍端之業報。   凡平常人藉事權行邪淫,即削其三福三祿,可以按次累計累罰。   凡起心動念而未行,即削其一祿,可以累生累罰。   凡知此懺悔未行者,可以復其所削之祿。若已行之者,視其懺悔補救程 度而斟予減輕削罰之福祿。 。。。。。。。。。。 PS: 英雄難過美人關,美人難過金錢關, …實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 人自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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