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3日 星期一

續。因果病象印證。第2,3,4章。

續。因果病象印證…第2,3,4章。 。。。。。。。。 2 第二篇 淫業因果例證 聖示:勇筆賢生,可有對本書著作之意見? 勇筆:弟子上稟,前期著書有點累,是否可請菩薩略微改變? 菩薩:然則你有何高見? 勇筆:是否可由弟子發問?恭請菩薩開示! 菩薩:那也可以。 勇筆:那弟子放肆了。請問菩薩:淫業的造成,在果報上佔了很重要的一環    。近日中弟子曾接辦幾宗牽連淫業的討報事件,是以恭請菩薩開示,    一旦造了淫業之時,今世果報之情形?及如何解開這個結? 菩薩:這個問題在《因果病象析論》中已有提及。吾再加以解說,淫業之成 乃在不當之色欲行為。是以故,其果報情形常會出現在同一種行為上 牽纏,而最直接的現象,就是人身日愈羸弱,此中情形在淫業解消之    時,會有不葯而癒的奇蹟。 勇筆:然則,前世犯淫業中,有人會有鬼交,夜夢異象,女鬼纏身,身體日    漸衰弱等現象,又是何因? 菩薩:這就是業障力量所使然。換言之碰上這種情形,就是淫業;業障牽纏    上身。 勇筆:請問菩薩,一旦知道犯淫業後,不論是前世因或今世造,是否有方法    解業。 菩薩:淫業若無毀人貞節,或傷及人命,都可立解。只要誠心懺悔,從此改 過,漸修漸補,仍可消此業障。 勇筆:如果傷人命或毀人貞節呢? 菩薩:那就難辦。毀人貞節,至少須三世成人貞節之功,或勸化百人戒淫之 功,始可抵過。傷及人命者,則須先和解人命冤債,再行戒淫,成人 貞節之功,始可補。而今世造又比前業為重。 勇筆:菩薩之意是有人知道自己今生造淫業,想要懺悔解業必須付出較大的    苦心。 菩薩:然也。因為前造孽,若無重懲,任誰也敢作了再補償。隔世業因有牽 纏磨苦,已消部份業障,所以較輕。 勇筆:原來如此!弟子感謝菩薩開示! 菩薩:吾顯景,舉一例證,你仔細看。 勇筆:弟子遵命。(眼前立即出現一張紙,就如前期在地府看到的卷案一樣    。上書姓名柳宏寅,住址台南,年歲二十六,症狀記憶日退,綺思不    止,行為已若花痴。業因:乃於道光三年,湖南安家集野道上,強辱    民女胡氏,女不從嚼舌自盡。因於歲次戊辰年六月借病以行果報,胡    氏領旨三十五年。景色又為之一變,有一棟高樓裡,住了一戶人家,    看氣派頗為富裕,但是一個年輕人卻坐在沙發椅上看書,並邊吃零嘴    。偶然間,卻見書掉落地上,只見滿書盡是春宮圖。是時,夜已深,    年輕男子換了衣服走出去,原來他卻是去聲色場所,徹夜不歸。景色    再變,有個貴婦人,手中正提著一包鈔票,陪著一位略顯憔悴的婦人    ,去到一間破落戶中,跟室內一個滿臉橫肉的中年人,爭得面紅耳赤    ,最後,才不甘願的送出鈔票,帶了一個十五六歲的小女孩回家。那    憔悴的婦女,千恩萬謝帶著小女孩走了。天剛亮時,那年輕男子回家    後,就倒在床裡睡著了。可見到,竟有一位仙佛臨到,伸手按住他的    華蓋,瞬間消失。此後,這年輕人竟一改過去花痴象,能夠堂堂正正    的做人。那貴婦人跟這年輕人的關係是母子,兩人相依為命,雖有鉅    大產業,但到這時才真正得到溫暖而正常的家庭)。請問菩薩,這是    何意? 菩薩:柳信士就是受了淫業業障的纏擾,而他的母親很仁善,姊妹來投訴,  女兒被其父逼入火坑,乃來拿錢去贖回其姪,淫業因此依陰德解消了    。 勇筆:原來如此。對了,請教菩薩,那個逼女入火坑的父親,將成何種果報    ?而那被逼入火坑的小女孩又是怎樣的成因所致? 菩薩:一樣的戲天天演。那父親造這種孽,他也會受到同樣的報應。而這小 女孩的業因也是如此,才會承受今世這種果報。 勇筆:那就是說,這小女孩也有造孽逼人下火坑,才會受如是報。那個父親 造這種孽,下輩子他也會親身去體驗了。咦!不對,那來這麼湊巧,    他倆個會成父女? 菩薩:不是湊巧,是這個小女孩註定這種遭遇,乃使其投入貧困而不仁的人    家為女,才形成父女緣。 勇筆:尚有如此周折。感謝菩薩指教開示。 。。。。。。。。。 3 南海觀音大士 降 第三篇 腦死因果例證 聖示:吾奉旨再著因果書之續篇,際值目前世道澆漓,人心不古,惡障充斥    ,以致不善之氣凝結侵襲,演成人身迭受疑難雜症所牽纏。因果病象    於焉明顯而迅速遍及於處處矣!是以因果書乃針此而著,欲以解開世    人苦結,導引正信而開迷入悟也。 勇筆:恭領菩薩一席話,弟子感觸良多,依稀記得弟子以前接辦聖門道務之  際,鮮少有疑難怪症,大出醫理範疇之病,因而自開辦拱衡道務之後    ,或許主席關恩師靈威顯赫,每每接辦到很多醫學上診查不出病因的    怪症,該是因果成就的討報現象。記得關恩主受禪榮登第十八代玉皇    之後,天律明定更改現世報,因而討報加速,才有這個現象。 菩薩:因果病也是一無形干擾力。人身是小周天,五行生息有其定序,而無 形力即是破壞五行定序,人身因而產生病痛不適。 勇筆:弟子請教菩薩,目前存在好幾個植物人,可否恭請菩薩開示前因後果    ? 菩薩:可以!大抵而言,植物人屬腦死。腦,在五行屬主體中央戊己土,乃 五行中土受侵損所致,而先天之成因,又是關鍵於業力。換句話說,  造了一個特定的業債,在適當時機中,這個業力產生干擾而損傷受報    ,造成植物人的後果。 勇筆:然則,弟子再請教!有些植物人是因為車禍而受傷,產生腦死現象,    這又如何印證菩薩的理論呢? 菩薩:你沒了解吾適才之解析,比如說,某甲前世為盜,專伐人祖墳盜寶, 造成很大罪業,這一世了結,評定功過後,不論千百年再次為人,這 條罪障若無消除,地府十殿在其轉世時,仍註明了受報之因。當某甲  再次為人時,他的惡因隨著他再次為人,逐日成熟,當其運入噩敗時    ,恰好這個惡因成熟,於是,立即干擾,而某甲受報當時,不論他睡    覺、走路、行車等等,均無一定限制。 勇筆:即是說惡因成熟,而受報者正入噩敗之運,那麼他睡覺時也可能成腦    死症。 菩薩:然也!但業之討報大都有業引。 勇筆:何謂業引。 菩薩:就如葯引一般輔助本體,產生最大力量。比如說,它成熟討報時,受    報人入噩敗,那麼再加上外力。比如說,開車時喝醉酒,跟人相處時    ,鬧得不歡而散,終至大打出手,甚至醫誤等等,均其業引。 勇筆:弟子明白了。那就是找出最適當的時機,加上最有利的角度,造成這 種病象的假象動作。也就是說,借某一種行為來完成這個討報程序。 菩薩:是的。 勇筆:那請教菩薩這能解嗎? 菩薩:大致上以未討報時好解,初討報時可解,已討報時難解。 勇筆:也就是說,在平常時這個罪障好解。平素修功德,漸修漸解,但下來 怎麼解釋,就要請菩薩開示了! 菩薩:所謂初討報,亦即在剛發生事故昏迷狀態中立即求解才可以,等到確 定腦死時再求解成功率已低,因為業力已完成討報,回冥繳旨,很難 再作圓滿解決了。 勇筆:這個情形關鍵就在業力。但業因是什麼?能否請菩薩開示! 菩薩:業因歸類於傷土,比如賣國賊,盜墳賊,或與此相關者,須當心受此    惡報。 勇筆:感謝菩薩開示,弟子受教。 菩薩:那麼今夜著書就此停筆。吾回。 。。。。。。。 4 觀音菩薩 降 第四篇 夫妻因果例證 聖示:續著《因果病象印證》。 今日吾略述夫妻因果現象,所謂無恩無怨不 成夫妻父子,而這其中關鍵,即在恩怨之因,而成相處之果。 勇筆:請教菩薩即如是,則恩成緣是如何?怨成緣又如何? 菩薩:恩成緣之夫妻,大體上會有相互體諒,相互忍讓,更有甘為對方犧牲 之感人行為。而怨緣,則多屬針鋒相對,格格不入,更甚有專門為對 方惹麻煩,扯後腿的舉動。 勇筆:比如說一對夫妻由戀愛而結合,三五年之間很恩愛,可是卻演變成不 能相容,甚至仳離,這個夫妻因果是恩是怨? 菩薩:這可分成「恩成緣」及「怨成緣」兩方面。其一,恩成緣,是他們的 情投意合,只可惜善因緣不長。若是怨緣,那麼必然仳離的過程很惡 劣,甚至有如仇人,乃未了結怨緣。 勇筆:這樣說來,沒有具體解析,恩怨具有其可能因素,豈非太籠統了。 菩薩:非也。善因緣有其現象,如上述所云乃緣盡,會有較和諧之結束,如 屬惡因緣,即會醜陋不堪的結束場面。 勇筆:那再請教,如果一對夫妻有第三者介入,又屬何種因果? 菩薩:這個因緣一定是締結在一個欠債的因緣裡,不論是外遇者,或者介入    者,俱有欠債的因緣存在。 勇筆:糟了!菩薩這句話可要給世間上許許多多有外遇,或者介入人家家庭 的人冠冕堂皇的藉口了!比如說有某甲介入某乙及某丙的家庭,某甲  可以理直氣壯的說,這是欠債因果,而有外遇之某丙,亦是如此高呼    ,欠人債總必須還,這下好了,菩薩啊!這一段不妥當,我們刪掉重    新再來。 菩薩:一派胡言!這是說明夫妻因果中的其中一環,並非每個案例絕對不變    。況且這種惡因緣,乃是一種自作孽的行為,種下這種因,產生這種    現象,如果你以此為藉口,那豈非表示你牯惡不悛,自甘墜落,更造    成生生不息的輪迴惡因緣。 勇筆:那是說有這種情形的人不知道,我們解說因果關係給他們聽,勸他們 信畏因果而醒悟,並及時終斷這種孽因的牽纏而已。知道是這種因果 的人,就要謹慎,不可去碰觸這種惡因緣。嗯!對了。記得弟子的恩 師,在著造五花十色說人生時,也提起過這個案例,那個婦人與兩個 丈夫同一屋簷下生活,解析他們的因果,就如菩薩所云。 菩薩:這是一種惡因緣,由於世道人心之不忠厚造成很多這種因結,目前造 成這種不當後果,吾特在書中提起,就是要世人明白,不能輕犯,更    不能以它為藉口。 勇筆:則菩薩應該闡明,是何因業會造成這種後果,才能使世人慎惕。 菩薩:當然。這種因業,大致可區分如下兩大類:第一不可好佔人便宜,尤 其不可以巧計愚弄他人,而得佔便宜。比如說以劣貨售人,使人吃虧    上當,積一生之罪業,則得此苦果。第二類不可行騙、以騙人為手段    ,逞己私欲,亦必受此苦果。 勇筆:原來如此。可是,那個專好佔人便宜受報應,那另外的人,比如說一 對夫妻及第三者,共有三人,這個因結如何成果?不可能三個人都有 牽連,而再次轉為人時,再去嚐受這苦果。 菩薩:有可能如此。也有可能在這一世,他們沒有牽連,可是夙世以來,他 們有所牽連,就完結這個苦果。 勇筆:感謝菩薩開示!弟子明白了。 菩薩:那麼今夜著書就此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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