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5日 星期六

再續。鳥語搜異記。9,10,11章

再續。鳥語搜異記。第9,10,11章。 9 第九回 自甘墮落風塵裏 喜食舌頭惹罪愆 公冶長夫子 降 1983年7月16日 歲次癸亥年六月七日 詩曰: 能言鹦鹉每聞喧,學得人聲不畏煩, 只要嬉遊鷹架上,卻教忘去入囚樊。 聖示:鹦鹉屬鳥攀禽類,大者謂之:【鹦鹉】, 小者謂之:【鹦哥】,今日湊巧大鹦鹉,小鹦哥具有,就倆支都作訪問吧! 勇筆曰:夫子啊!那支黃色的小鳥,弟子還以爲是黃莺呢? 夫子曰:黃莺善鳴,聲悅耳。有句成語形容女孩的聲音美妙動聽,是【出谷黃莺】,面前這支黃鳥是小鹦哥。 勇筆曰:夫子言,兩支都要訪問,時間會不會太長呢? 夫子曰:不會。首先吾就將這小鹦哥的因果說明。大約七、八十年前,台灣北部有壹個周姓人家,有麽女名茹慧,自幼即好歌唱,聲喉亦是不差,可謂只欠栽培而已,故在周女稍長時,就獨自出外闖天下了。 那時台灣還在日據時代,試想以壹個弱女子焉得有何成就?更何況外面世界豺狼處處,周女壹不小心就落入了陷阱,壹失足成千古恨。 周女竟自暴自棄而甘作沈淪,投入了風塵中,以她天賦的本錢,加上年輕貌美,果然讓她有了些微成就,物質上的享受,浪漫的人生,周女有些難以自拔。 雖然她在某些方面有所成就及滿足,但是在心靈上卻是空虛的,這在她當初踏出家門時,是未曾預料得到。 所以,在這種心境下,她難以忍受那種有如惡魔般的空虛,迷惘底感覺的侵噬下,結束了自己的花樣年華。 勇筆,這個故事,妳認爲周茹慧,她犯了什麽罪? 勇筆曰:古語有云: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周女外出,遠離親前,又自殺,結束生命,是犯了不孝之罪。 夫子曰:還有呢? 勇筆曰:她爲求得物質上的享受,才離鄉背井,因而貪慕虛榮,又是壹罪。因爲失足不思自省,反而自甘墮落,投入風塵之中,間接妨害了善良風俗,這也該算壹罪吧! 夫子曰:這就是這支小鹦哥的罪狀,它也因而受地府判刑,轉禽類三十世。刑滿,回地府受刑百年,以觀後效,再定人身之得否? 地府判文後,有附言云:查周女所犯三罪,獨自殺大不孝,故不容寬貸,余可視其功德而消也。 勇筆曰:請問夫子,罪之罰有這麽複雜嗎? 夫子曰:當然有,舉例說:不孝之罪分普通不知順親之心,這是比較輕微。若果毆親,弑親等大逆不道,那就是重罪了。自殺,損害父母所賜身體,是不孝,但在這個罪名中,屬于中等罪名。 勇筆曰:才中級的罪名,就不容寬貸,那重罪豈不要下阿鼻地獄了。 夫子曰:對了,阿鼻地獄所禁者,盡爲不忠不孝等罪大惡極之輩。好了。吾再將這支鹦鹉的前因開述。 在三百余年前,埃及地方有個大富翁,他最喜歡吃人的舌頭,因爲這個嗜好,使得多少人啞口無言,更有的人因此喪失了性命。 雖然他造了這麽多的孽,但因爲他很有錢,所以,每當他有這種變態嗜好發作時,就叫親信人去購買自願賣舌的人。 雖然他沒有受到陽法的制裁,但天律不容此惡行,所以,他只活了四十二歲就死亡了。 魂至地府,冥王斥責曰:爲富而變態,傷害他人,罪屬不赦,既然生前喜好食人之舌,當判禽轉輪百世鹦鹉,亦受刮舌之苦。 勇筆曰:請問夫子,世上真有這種人吃人的事嗎? 夫子曰:世間事千奇百怪,殘忍不人道之事,尤其讓人心驚了。好了,現在妳去問問它們,有何感想。 勇筆曰:弟子遵命。喂!小鹦哥,妳壹身黃羽毛,柔和美麗,難怪妳爲人時那麽愛好虛榮,這是其來有自吧!現在妳聽了夫子的話後,有感想嗎? 鹦哥曰:沒有什麽感想,只是我常覺得這壹身美麗羽毛很可厭,每當低頭看自己時,不禁悲從中來。 勇筆曰:這是多久的事了? 鹦哥曰:現在才有的。 勇筆曰:那還好。這表示妳聽了夫子的話後,已經有了悔意了。 鹦哥曰:誰說的,在我爲人時,我已經對那種糜爛的生活有很大的反感,所以才會自殺啊! 勇筆曰:可是爲人,不論碰上什麽挫折,都應該堅強的去克服它,那能動不動就自殺,豈不辜負了父母養育,國家栽培的大恩了。 鹦哥曰:是啊!我現在後悔已是不及,唯有希望世上的人們,看了我的下場,能夠有所領悟才好。 鹦鹉曰:對嘛!只有妳們這種弱小的女人,才會想到去自殺。像我還真想活得久壹些。 勇筆曰:妳少說風涼話,她自殺是不對,妳不自殺也不對。 鹦鹉曰:妳這是什麽話,自殺有罪,不自殺也有罪嗎? 勇筆曰:像妳這種吃人魔,如果自殺,那我看,罪才能減輕壹點。 鹦鹉曰:妳不要再這樣罵我了,其實我聽了夫子的話後,已經很後悔了,奉勸世上的人們,不論是哪壹種變態的心理,壹定要克制,千萬不能任性而爲,否則,妳認爲沒有什麽關系的事,卻可能毀了妳生生世世。 勇筆曰:妳說克制,那有沒有好方法提供呢? 鹦鹉曰:如果性子壹發作,那倒很難收拾,所以要克制壹切變態心理,就要從平素多去轉移興趣,讓壹些有意義的活動來吸引自己的精神, 在日積月累的潛移默化中,就很自然的可以轉移此壹變態心理。總之,這是壹股精神力的傾向,所以也要從精神方面著手,才能克制。 夫子曰:凡是爲人,最忌心理的觀念走入歧途,所以總觀本期兩個案例,世人當須明白心理建設的重要。 。。。。。。。。。。。 10 第十回 爲富不仁兼吝啬 拖泥帶水溯前因 公冶長夫子 降 1983年7月23日 歲次癸亥年六月十四日 詩曰: 木筆頻揮勸世章,婆心苦口振綱常, 願期歧路諸迷子,警惕而驚學善良。 聖示: 歎世道之澆漓,悲人心之不古, 鸾門聖地,木筆頻揮,只爲拯迷醒頑也。 勇筆曰:夫子啊!時已晏,何不將正事辦完呢! 夫子曰:這還不容易,三言兩語足矣! 勇筆曰:此正弟子所欲,拭目以待者。 夫子曰:今夜就找這長尾稚吧!說來這長尾稚,其中那支小的的因果很有趣。 夫子我問妳,人們指責壹個人做事,拖泥帶水,很不幹脆,是什麽來著? 勇筆曰:總是帶個尾巴。 夫子曰:對了,就是這句話。這支小稚的前因,乃在二十余年前,台灣南部有個富商,爲顧其後世子孫顔面,姑隱其名。 他雖然很富有,可是有個很吝啬的個性,每當有關錢財的支出時,總捨不得,就像是要割去他身上肉壹樣。 所以,跟他有往來的客戶,因爲累次吃了他這個虧,所以背後都叫他做帶尾巴的人。 他只是這種吝啬個性,倒也無甚大過,可是他總有許多藉口,來挑剔客戶的毛病,而分好幾次的給付貨款,最後有的人不耐其煩,幹脆就不要拿只剩壹點的余款了,這個帶尾巴的人, 累積了壹生中這種侵占別人利益的毛病,所以,落得了如今轉世爲長尾稚的下場。 勇筆曰:這倒名符其姓了,很恰當,只不過他的罪過需要轉幾世禽類,始可抵償呢? 夫子曰:這個罪名雖不甚重,但他壹生累積,卻也可觀,所以冥府判定五世轉輪,有功再作斟酌回複人身。 所以,夫子我勸妳們世人,切勿貪圖占人便宜,營商之道,應在無欺誠信,如此,才能博人敬重,也可免于造罪也。 。。。。。。。 11 第十壹回 嘴尖啄木生成慣 自以爲能強挺爲 公冶長夫子 降 1983年7月30日 歲次癸亥年六月二十壹日 詩曰: 啄木鳥兒性怪奇,高棲樹上嘴無移, 直教成洞方休罷,事出有因且說之。 聖示:啄木鳥有個特性,偏好啄木成洞,每當它棲息在樹上的時候,那尖尖的長嘴就像波浪鼓般的啄個不停。 這種習性,在民間曾有個傳說;那是在好久好久以前,有壹對恩愛夫妻在山林中,那個男的乃以砍柴爲生,俗云:【上得山多,終遇虎】。 他日日在山林中,竟被頹傾的枯木壓倒,難以起身。太陽西下,那個妻子等不到丈夫回來,乃入山尋找,終于讓她找到了丈夫,可是那個時候,這個丈夫因受傷頗重,無力翻身而起, 這個妻子雖然有心救援丈夫,奈何體弱力衰,無濟于事。終于這個妻子眼睜睜的看著丈夫受苦難,可是在這種情形下,這個妻子仍然盡力的想解救丈夫。 她壹邊哭,壹邊以斧頭慢慢的砍著樹幹,直到手酸,疼得不能舉起斧頭時,她就用嘴咬,在這種情形下,渡過了山林中的壹夜。 試想:以壹個受了傷的人,及壹個悲痛焦急,而渾身欲脫力的人,他們能否安然的渡過這漫長的壹夜呢?所以,翌日,太陽剛升起時,這壹對恩愛夫妻也手緊握手,攜手走入了第二個世界。 後來這個山林中出現了壹種鳥,身瘦長,嘴尖硬的啄木鳥,它不停的將樹木啄成小圓洞,日複壹日,永不停歇。 勇筆曰:哇!真感人,夫子不愧讀書人,編起故事來也讓人聽得津津有味。 夫子曰:這可不是夫子我獨家報道,乃民間傳說,夫子我不敢居功。 勇筆曰:面前這支啄木鳥,該不會是那個妻子吧! 夫子曰:當然不是,夫子我只是將啄木鳥所帶給民間傳說的故事,在此壹提而已。 不過說起這支啄木鳥,來曆卻也可觀,妳知不知道世間有壹種人,凡事都自以爲是,尤其看不得更賢能的人,這是什麽心態,妳知道嗎? 勇筆曰:知道,妒賢。孔夫子曾有壹句話形容這種人,那就是愚者好自用;賤者好自專。 夫子曰:對了,這支啄木鳥的前世,就是這種人,現在它已大略清楚,就由妳去找它問話吧! 勇筆曰:弟子遵命。啄木鳥啊,這樣看來,妳以前爲人時,壹定很自以爲了不起,恰好,我也很自認爲了不起,那我們就來比比,誰才是真的了不起。 啄木鳥曰:妳有什麽了不起,看妳閉著眼睛,雙手抓著壹支鳥形木筆頻揮,壹看就知受人擺布的傀儡而已,還有什麽資格跟我比了不起。 勇筆曰:難怪至聖先師會說:愚者好自用;賤者好自專。我這叫扶鸾,乃是以我的靈性,上契天界仙靈,再藉我的肉體表達出天界仙靈的意思。 雖然妳說傀儡,也不能算錯,但是傀儡本身無知,我本身可具知覺,壹股靈性將能抗拒邪惡的擺布。 啄木鳥曰:哼!好聽話,誰也會找台階下。 勇筆曰:我不跟妳在這個問題爭論,現在妳可願告訴我,妳怎麽會變成如今的下場呢? 啄木鳥曰:我也想不通,記得我在世時,官至縣丞,當時有個缺,我很想擠上去,因爲那是我的專長,必可勝任,誰知道有壹個秀才也中意這個職位,多方活動, 我看不慣,就在上司面前說了幾句公道話,于是那個秀才沒份了,最後那個職位我當上了,成績也是大有可觀。 夫子曰:胡說八道,妳哪裏是公道話,妳是極盡毀謗之能事,而且妳擠上那職位後,大事搜刮,民怨載道,才被革職查辦,摘了烏紗帽。 妳自己不但不思反悔,還怨結于心,才致壽齡不永,現在竟然歪曲事實,可真本性不改,我壹定要會知地府,再加刑罰,以期妳能知所警惕。 啄木鳥曰:夫子饒命,我不敢了,都怪我看不得別人比我強,因爲那個秀才家世頗佳,地方上亦得人緣,如果再讓他當上那個職位,那我這縣丞,只好成了光棍司令沒人理會了。 所以,才會千方百計打擊他,現在想來,實在很後悔,當時應該力加保薦,以期賢能爲民福祉,不該私心妒才,不但己身招罪,更使百姓失去了壹位賢能的公仆。 我很後悔,在這裏奉勸世上的人們,切要以我爲鏡,慎而惕之啊! 夫子曰:好,有此壹席話,夫子我記上壹筆。可,今夜就此停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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