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2日 星期三
安太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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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96 年 10 月 13 日
九天司命真君 降
歲次丁亥年九月初三日
詩曰:
天干輪替地支周,太歲臨頭禍福儔,
休咎端憑心善惡,吉祥餘慶豈他求。
聖示:續著《醒明寶鈔》。
第二十七章 太歲
太歲又稱「歲陰」、轉趾煞,乃古時天文占星,將周天分為十二段,
每段對應一地支,
每地支又對應一生肖,因此太歲運行至某一年,該生肖者為免觸怒太歲,故有「安太歲」
之科儀,以祈消災解厄。
天體運行一周期為六十年,稱一甲子,其中每一年皆有其執掌人間禍福之神司,統稱
為「值年太歲」,
值年太歲由甲子至癸亥,依天干地支輪配循序與世人之生肖湘沖為「犯太
歲」,
比如:逢鼠年則肖鼠者為「正沖」,亦稱「年沖」。
年數加六者為「偏沖」或「對沖」
,比如:鼠年加六為肖馬者沖犯之。
然而太歲非凶神惡煞,而是順之者昌,逆之者傷,是
以,沖犯者屬犯逆之輩,
是年運勢必乖舛不順,易有身疾、官符等等:接踵而至之背運情
況,故此更應以「安太歲」消弭舛運。
人之一生運勢起伏無常,觀其沖犯太歲者運背,誠然有股沛能莫之能禦之勢,
然而依
歲律推敲,並非侷美於沖犯者為最劣勢,乃因世人在一甲整中,不只有一年沖之,而是平
均每年至牧某時某刻沖犯之,
因此安太歲並非針對真正犯太歲者,而是不逢沖犯者有其輕
重緩急之差別,
其中更以累世福祿多寡而關係吉凶休咎。
所謂:
「歲傷日干,其禍必輕,日
犯歲君,災厄必重」故也。
安太歲不一定非至廟堂不可,亦可清靜之處,如在家中廳堂選吉日,或於正月初九安
奉,
只要備齊清茶、素果、紅燭(光明)、紅圓(圓滿)、麵線(長壽)以馨香禱拜云:「
○年○月○日,○○信士,誠恐五行提綱之沖,所以誠備禮儀,叩請○○太歲星君座鎮,
庇祐闔家平安。」
待農曆臘月二十四日再舉行送神儀式則可。
如今工商社會世人為圖便利往往至廟堂安太歲,然而安太歲最佳之地點是安於心頭,
凡事謹慎,三思而後為,
善事力行而彌補歲運乖舛可能發生之災殃,何懼「太歲當頭坐,
無福必有禍」之流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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