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 星期二

執著?!

執著?… 6 中華民國 96 年 5 月 5 日 九天司命真君 降 歲次丁亥年三月十九日 詩曰: 低空石燕繞山巒,驟雨狂風透袖寒, 執著猶尋遮敞處,淋漓錦緞豈忽乾。 聖示:續著《醒明寶鈔》。 第六章 認識執著 執著乃佛家語,乃固執事物而不離。 簡而言之乃不論人、事、物、觀念皆放不下,且非他人之力輕易可改變,因此在意自身之存在而自我形成痛苦之病也。 執著與力之觀念迥異,執著帶來痛苦而毅力即為不偏執,依循正道且不違背眾人所認可之道德規範。 然而我人於其二者間卻困難於辨別。 其實辨別之道,可由他人之表現看出端倪,比如男女情愛而言,男方乃眾所皆知用情不專之花花公子, 但女方不聽信朋友之婉勸,依然認為可以扭轉乾坤,死心踏地深愛對方,導致結果男方離棄,痛苦難言,此乃執著而非毅力也。 執著乃我識作祟,倘若將塵世皆看開放下,了悟變通之道則可輕易化解之。 有者云: 既然執著帶來痛苦,那麼執著於真理是否依然如此? 其實真理是假象,會因時間、空間而不同,譬如從前認為地球是平面的,但經時間與科學之檢驗,事實則證明不然。 是以,執著於食古不化之真理,痛苦當然隨著大眾認知不同而痛苦也。 修道不論修至何種程度皆必歷經道魔之考,那麼該如何克服之? 最根本之道,惟有尋找執著點而捨棄之,因為我人降生,受後天形成許多固有觀念、形式之障蔽,觀念難免與真理不符, 所以思想受制,特別其私慾干擾最易與執著慾望契合,心念不易放下, 因此認識執著、解決執著,皆仰賴智慧且不斷更新所知,深明現下眾人所認同之道德規範、真理,如此一來歡喜心則隨遇顯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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