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1日 星期五
續。因果病象析論。第4,5,6章。
續。因果病象析論。4,5,6章。
4
第四篇
造因最要前因解,眾善護持得好音
觀音菩薩 降
聖示:世人受苦難,拖磨不休,那就是業因作祟;人生苦海,也是許多惡因
形成。悲於世人沉浮苦海不能自拔,每每聞聲救苦;但人間苦,苦幾
多?正本清源,從頭救起。世人能明悟「因」之可怕,慎而勉之,可
免無限後患也。
勇筆:菩薩大慈悲,人盡皆知。容弟子請教,小兒麻痺症如何形成?
菩薩:破壞路、橋的惡因,或是造了很多禍患不能根除的惡因,才會受到殘
障的果報;這一類果報,大多屬於不利於人的業因形成。
勇筆:這病症也是有先後天之分,那解法是否也跟前篇所述一樣?
菩薩:然也!
勇筆:那麼後天形成的果報,是否也可以預先防範:若然可以,其徵又如何
?
菩薩:也可以!形成這個果報的先徵,許多是惡夢連連,甚至在惡夢中會囈
語出自己的惡行前因。
勇筆:是了,每一種果報的形成之前,旁人若發覺,是否可以對他有所幫助
。
菩薩:可以!問題在於當事人是否肯接受正確的指導,而行功立德解前因。
勇筆:如果是在果報已成形中,換句話說是已經受報。而這種殘障病,在目
前醫學上仍屬很難痊癒的。請問菩薩,是否仍有解法可免除殘障的痛
苦。
菩薩:當然也有。不過,預防勝於醫治,也就是說,預防較容易,醫治較困
難。
勇筆:那豈非過於殘酷了?
菩薩:造因的時候,有可能你加諸於別人的,比你受報時更殘酷。
勇筆:較困難並非絕望,有一線之機,還請菩薩明示,總有希望。
菩薩:聾啞症,解了前因之後,如果能度百眾,三年不退,得壹佰果,生福
慧靈神如脫胎換骨,其症可消。這是以度人向善的功果為原動力,因
為眾善其力轉輸於一個人身上,可以激發人身及靈神的潛在力相契合
,突破障礙。
勇筆:那麼肢體殘障也一樣呢?
菩薩:原則相同,最好再加上身體力行的實踐,則更有助益於復健。也就是
說,以殘障之身,奔波度眾,眾善護持,則更有奇蹟顯應,解脫困苦
束縛凡身。
。。。。。。。
5
第五篇
菩薩慈悲施仁憫 聞聲救苦佛熙披
觀音菩薩 降
聖示:吾雖早證佛果,但不願居佛,乃因世人尚苦,吾惻隱難忍,四大宏願
,救渡眾生之苦楚。但,芸芸蒼生,幾許能體仙佛之慈悲,言者諄諄
,聽者渺渺,良可悲嘆也。
阿彌陀佛!
勇筆:菩薩仁憫,四大宏願;南海古佛之聖號,早已人盡皆知,但每下顯應
救苦仍是觀音菩薩。善慧之人,應由此可體會菩薩之仁慈救苦。哦!
對了,弟子想請教一個問題;菩薩仁憫如此慈悲,如果有因果病之人
,發愿以本《因果病象析論》一書之助印、流通、講解、勸化、度眾
之功德,是否可得菩薩之殊恩,破格庥佑,解除因果病症?
菩薩:問得好!吾既承上天賜旨,開著因果書,當然有方便賜准解除因果病
。一般印贈善書之功德,除助道推行,度眾向善之功德,今吾再特准
以因果書解因果病,凡有因果現象不能解者,均可呈案,吾自有方便
感應也。
勇筆:如此好消息,弟子公佈世人知道,會不會增加菩薩困擾。
菩薩:不會!不過吾特別聲明,因果有定律,替代亦有定律,吾並不能違背
天律,只能在可能範圍賜予周全感應。
。。。。。。。
第六篇
因果業報輪迴轉 醍醐灌頂悟遵行
觀音菩薩 降
聖示:著書以來,吾接到各地有緣佛子,及助道善信之呈疏立愿,以求化解
冤業牽纏之因果報,吾心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則,助道有人,書
之普化層面愈加廣闊。憂者,塵世間「因果報」之冤業似已愈演愈烈
,實值深憂也。
勇筆:菩薩悲天憫人,以眾生是念,言詞間可見一斑。然則,果報既屬天律
,有無趨避之良方?
菩薩:「因果報」乃是一種業力的牽掣;亦即是「因」隨輪迴轉,而產生的
力量促成「果」,所以趨避之法,唯有「慎因」,取其無因即無果。
不過,這只是最消極的一種方法。因為,既生為人,「人」即乃靈性
溶入假體,而假體又需依賴五行生存,五行衍化,自會產生許多誘因
,亦即是,人很容易造因。是以故,唯有以積極的「廣結善緣,多立
善因」,以備爾後不慎造下惡因之時,有以彌補之,才是最為上策。
勇筆:這是理論,但在過程中如何實踐,以及趨避。也就是說,如何來減輕
業力的牽掣,使它們減低至最小的干擾。
菩薩:這有很多種方法,比如說修立善功德迴向;當然,一般人不知道「因
果」的真義,無從得知;但是,未雨綢繆,修善功德就迴向消業,無
形中解了業債的牽掣。因為,「業債討報均有時限,時辰未到,它們
不可討報,平素未受它牽纏的時候,就迴向解業,是趨避之上策。另
外,受業債討報時,如果能發心立愿而實踐,不論何種善愿,對於解
業亦是很有效應。最後,更有一招殺手可使,那就是求修大道,立愿
持齋。
勇筆:求修大道,立愿持齋可以解業?尚請菩薩述分明,啟弟子愚冥。
菩薩:因為求修大道,必有魔考、道考,諸般考驗,「天律明定,凡諸考可
代業債討報」。則求道受考,過關有成,又可消除業債,是一舉兩得
,何樂不為?而持齋,乃發心不殺生、不傷生,以此仁德之愿,化解
冤業剛酷之氣,正合「以柔克剛」之理論,焉有不成之理。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