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 星期三

直解因果之門。7,8,9章

續~直解因果之門~7,8,9章… 7 第七章 重病之因果   現世雖然科學昌明,醫學發達,許多科技生化之人才,投入研發新藥, 對治許多往昔認定疑難雜症,甚至是絕症之病象,均因此而能得改善或控制 ,甚至康復之療效。但是,無可否認,卻有許多疾病,仍然無藥可醫,或者 無從醫起,乃致愈病愈嚴重,纏綿病榻。 語云:真藥醫假病;真病無藥醫。   人身為四大假合,由假而成,可見關鍵何在。何謂為真?何謂為假?   體軀是水、火、風、土,藉父精母血而孕育,再由靈神入胎,十月而產 ;長成,是五穀雜糧所填腹。既如是,受大自然之益,當然亦受大自然之弊 ,生病之苦,自是難免;不過,人生短短數十年,發生,只是假藉之表象而 已。但是,人在五行內,不出六合外,人之生命過程中,尚牽連無數輪迴以 來所造作之善惡果,即是因果業障;始為真也。   俗云:久病床前無孝子。重病拖磨,久病臥榻,不但自身受苦,更要讓 親眷子女跟著拖累受苦,因此,再有孝心、耐心之子女,有事業忙碌,或更 需忙於營生,兼要顧及重病之親長,精神體力難以負荷,精疲力盡,當然影 響心志,不能再和顏悅色盡心侍親者比比皆是。病人亦因身心打擊,日趨嚴 重。   然則,諸此種種卻僅是表面假象所組織之原因而已。實際上,人生在世 之所以會罹成重病,是在因果業。   須知人身既由四大假合之體軀,及靈神之結合而成。體軀要受重創,元 辰必先耗弱;正如汽車要故障,必先由潤滑之黑油,或輸送動力之電線等因 素而成。人之重病起源,俱是因受輕微之病毒,如感冒、感染、或皮肉稍受 創傷等小疾病,卻久醫不癒,日久拖磨,積成重症之併發。但最重要卻是元 辰已耗弱,自身無所覺察;元辰耗弱,大都由沖煞;不論喪門、五行等諸煞 ,一且犯沖,必先由元辰戕害,因為元辰統制及協調身體各部運作,一旦如 此作用有失,病症當然不好醫治。   以上體軀及元辰造成重病之因素外,最嚴重之侵蝕,造成重病現象,即 是「因果業」。其因業一定是牽連到命債,至少,亦會有公案是受害者凝恨 不釋,怨結無解,怨戾之念,纏擾縈注,軀體、元辰,立受牽掣而變化。   總而言之,知其因源,則能對治,至少亦可以趨避,趨吉避凶有門,可 以減輕許多無謂之傷害及磨苦。文明愈盛,物質提昇,工業社會之人們,卻 要承受許多文明病;正是「因果業」所牽纏者也。 。。。。。。。 8 第八章 重業之現象   在因果輪迴業報中,屬重業但又不至於打入無間地獄,(註:阿鼻地獄 十六層地獄。)諸如:貪官枉法,謗道,斷人慧命,重利害人,破人貞節, 唆弄作惡,兄弟相爭,累及雙親而不孝等等者是。   事分輕重,業分深淺,世人在起心動念而至言語行事之中,或許本意並 無蓄意邪惡,但是,無心之間,言行所及,影響旁人,傷害造成而不自知, 業因既種,及至諸般緣機湊合成熟,則成顯業,尋覓有緣索討。凡諸重業, 索討必烈,受討之人有所疏忽,一旦嫌隙可乘,冤業豈有不趁機而入。   世人在受重業纏討之際,大致可分為二:其一是運勢,其二是病體。 運勢-人有其運曲折起伏,有在順境,有在逆境。但是,深入分析,為何有    人常處於順境之中,或是有人時時陷入困境。更甚者,人生一路而過    ,雖未非常平順,但總是安怡;忽然間,事業好似無貴人,工作之中    橫生枝節,家庭親眷亦突然勃谿時起。好似,不該有失偏偏有失,應    該有得,卻無能所得。 身體-人食五穀雜糧,生苦病痛,自是難免。但是,常有同一病症,同一醫    師,他人一次二次即能痊癒;但受業擾之人,卻是三番五次,不得其    效。甚至演成重病,還要纏綿病榻,累及親眷多方照顧。   如此現象之下,已可斷言,乃受重業因果之索討纏擾;凡事必有脈絡、 動機可循,正如人之飢餓,必思飯菜,人之口渴,必要飲水。否則,同一現 象,卻有不同結果,唯一而合理者,即是夾雜其他因素。   既知此理,當要針對癥結而解,重業既是虧欠於人頗深,冤親債主顯前 ,不論是干擾身體、或運勢。我人只要秉抱發誠、懺悔、求解;在輪迴授受 因果之中,受冤屈者,必然忿恨偏深,縱非必要置之於死而後甘,至少亦會 索討牽纏。因此,只要誠懺而造功迴向,並禱之于仙佛之排解,大都可以消 弭因債而康泰。 。。。。。。。 9 第九章 帶業因果   所謂帶業,乃為一轉人身立即業隨身;亦即投靈入胎,因果之業障已臻 成熟,伺機而討報。故,頗多在小兒身上可見。   在地府審斷功果,善者超升,惡者刑罰,一切定讞之後發往投生;但正 是有夙世之因業申控,羈押再審已有不及,或案証明確,地府逕付准旨討報 。因而,投生之後,冤親債主立即顯現討報,但,嬰兒靈性較清,且少受染 著,冤親不易侵體干擾;因為靈清如鏡,侵體亦如透明穿越,不易附著。因 而,冤親顯前之干擾,大都以侵蝕元神(辰),使嬰兒一出娘胎則有元辰耗 弱等現象。   元辰耗弱,小兒則易不寧,或日夜顛倒,或哭鬧不休,甚至飲食不開, 多有異常情形。更有易沖喪門,土煞、將軍、水火等關,稍有沖犯,立即毛 病不斷。因此,有許多小兒,有者不宜在動土處,有者不宜入寺廟,更有不 宜入陰廟墓陵聚集;乃致形成小兒不好帶,多有毛病不斷之困擾。   在今世許多小兒,有生來帶有傷殘,如五官手足之缺陷,亦有許多小兒 一出人間,在哺育過程,加倍辛苦,必需細心呵護照顧,稍不小心,則易受 感染,或多藥石之病苦。   或許如此之「帶業因果」,乍看之下似有不公平,但是,在輪迴之中, 諸種因業,一切俱是因緣機會之成熟而顯現。既種前因,果報即已存在,因 緣具備,機會則是動力;但已發往投生,似如箭已在弦而射出,只能進出人 間而了結。是為帶業之因果,不能謂之不公平,蓋因造因在前。   是以故,凡遇有如此帶業因果之現象,不論是小兒,或其父母,大都均 屬苦磨。所以,可以先為解其因業;因果業、功德解。查明其所造作之因果 業後,可以呈叩道場仙佛(尤其是有領命辦理因果之道場)辦理和解而迴向 。因果既已解脫,再為之培護元辰;元辰之培護可以立元辰燈,可以參加法 會,可以造功以轉化,更可以呈請道場仙佛將此功德轉化能源,以加持原靈 樹,作根本之培護元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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