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2日 星期日
玉律規箴~前序言,1章起
再介紹一“寶書”~玉律規箴…前序言;一章起~,希各大德閱後有所得是盼啊!
玉律規箴~
恭接新書玉旨
本堂主席 關登台
聖示:今夜恭接著書玉旨,命本堂城隍五里外接駕,命本堂福神十里外接駕
,其餘神人排班候駕。
欽差金闕上相孔明仙師 降
詩曰:
關皇律例遍三千。果業分明代代傳。
黎庶沾恩咸利樂。鸞門普化造真詮。
聖示:吾今夜乃頒宣玉旨降爾道場,玉詔開宣,神人俯伏。
欽 奉
玉皇大天尊玄靈高上帝 詔曰:
朕居凌霄,痌瘝萬眾,無時不以蒼生為念!鑒及目下時世,人心不古,功利
之心尤重,逞盡機鋒,莫不為名利而縈心,棄綱常倫理而不顧。亟需重建
道德,為天下眾生之表率,實應頒著可以警醒頑冥早見仁善,更可撥雲掃
霧,利於光明顯現,而使世人能有知之而遵循之圭臬。
朕願眾生能有惕勵,儒家有謂「不教而誅(殺)曰之苛(虐)」。乃敕旨命
由懿敕拱衡堂領命著書,著令冥司各殿依律罰惡之事例,折損多少福祿壽
,確切闡示,編輯成書。題其顏曰:《玉律規箴》,為期一年,命由勇筆
王生奇謀為主著正鸞,冥司各殿,可由冥王或各殿文判降鸞闡述,裨利教
化世人,知所避免觸律受罰,而得重整道德,挽轉世道人心。
天命畀重,至希爾堂神人用命,書成普化,必定功德浩瀚,再為論功昇賞
。
欽哉 勿忽 叩首謝恩
天運歲次丙戌年八月九日
。。。。。。
駕前董仙姑 降
聖示:無極老母懿駕親臨,神人俯伏接駕。
無極老母 降
懿旨曰:查爾台疆新社「懿敕拱衡堂」,領命著書,天命眷畀,期望甚深。
際值台疆一地道脈盛興,普化聖業尤多善願賢兒女之護持,可喜可慰。
今,天命降頒《玉律規箴》,乃緣於時世變遷,人心亦如是,因應時代變
換之客觀因素,而有不同見解。自古以來,「天律聖典」《玉曆寶鈔》,
乃為闡明天、冥之律例,以警惕眾生莫犯罪業,然則,世之諸兒女,不能
體此嚴律之苦心,因而天降寶典。本書主旨,示明作何事業,善者,可得
多少福報、祿份、延壽;相對,行有惡業,應要罰損折福祿壽。冥司依律
而行,將在本書明確錄載。裨便世之諸兒女能得嚴律遵行,並可擴及勸化
之際,可得明確引經據典,當可宏收其效。
書之著,實乃殊恩。不但明確闡述律例之折損,更由冥王諸司執筆降著,
雖非絕無後者,但可是前無其例。深願諸善慧兒女珍而惜之,切莫輕忽,
有負天恩。懿哉謝恩。
天運歲次丙戌年八月九日
。。。。。。。
酆都大帝 降
為《玉律規箴》作序
冥罰最嚴,古來《玉曆寶鈔》為世人之暮鼓晨鐘,警醒惕勵,民間流傳
甚廣。然則,寶鈔側重闡述冥獄之刑罰,慘烈嚴酷,雖然收效甚宏,但世人
多視以造惡業乃僅報於死後之冥刑,而當世名利富貴、愛欲心熾,因此不能
止息造作惡業之心。
經 關皇鑒核,世人不能明悟冥律之罰,不但身後嚴刑,尚且及於人生
過程中諸多福祿壽喜。淺例而言,人之本身帶有千福轉世,但在人生過程中
,因造作殺人、搶劫、為官不正、為富不仁等等惡行,將由監察司神通報冥
司,立即鑒核、批註、減除若干福報,因而千福隨身,卻有可能減除僅剩百
福。此為本書之著,嚴律之旨,務必使世人不存僥倖之心,切莫以為「惡行
只在死後之罰,生前冥律不及」。
普勸世人及早幡悟,而得安享平安之福祿壽喜,圓滿生命、延長慧命而
得親近大道。
際值書已頒著,吾乃為文以與眾生共勉並贊篇幅,是為序。
酆都大帝 降序台疆新社懿敕拱衡堂
天運歲次丙戌年八月九日
。。。。。。
復聖顏子 降
為《玉律規箴》作序
夫,世道澆漓,人心不古。嗟哉!乃成人心功利,循己私欲,迭加縱容
,雖致損人,猶是一意孤行。世道之沈墜,雖曰不復古昔之純樸民風,因而
文明提升,誠屬物欲私心之激發劑。差幸,天意無私,慈憫眾生,不忍坐視
森嚴冥律罰則,因受蔽障靈心所造作諸惡業之眾生,日加沈淪,終至地獄苦
途,救拔無門。
今日三曹普度之普化道場─懿敕拱衡堂,恭領詔命,開著新書。即是寓
涵惕勵眾生,闡述人生過程中,小自起心動念,無意中口舌生非;大至蓄意
謀財害命等等。冥罰明列條文,以期世人閱書知意,雖非嫻熟律典,當亦可
趨吉避凶。知道言行觸律,招致折損,以得醒悟懺悔,進而修補善福,裨利
人生平順之緣機。
際值書已開著,三教共慰告喜,眾生深沐福音,天降寶冊。甚願世人切
莫輕忽,視以吟風弄月、無病呻吟之雜咏。當宜細細研閱體悟,雖不至成仙
,亦不致墜於地獄苦途,更可以助之當下人生之得福、受祿,善報臨近。
書之開著,吾亦降文以為眾生之共勉,並是為序。
復聖顏子 降於新社懿敕拱衡堂
天運丙戌年八月十六日
。。。。。。。
觀音菩薩 降
為《玉律規箴》作序
苦海無邊,輪迴不盡,眾生之所以受此果報,實乃因業所致。是故眾生
畏果,然則菩薩畏因,即是種因必定招致果報。
佛法無邊,然而無緣眾生,仍然無法霑沐法華得渡。可見,善慧根器之
重要。今時,鸞門應運廣佈文字因緣,一者,佈法福音;二者,啟迪慧命;
三者,耕耘教義。諸此,無非利益眾生攀搭法船,航向覺路。貴堂歷年著書
不斷,引渡善慧眾生萬千。今日,再領玉律新書,可見珍貴。眾生:有者慧
根深著,卻不知如何親近道場;有者仁善,卻不知小自口語造業將損福報。
得有緣機開著規箴,可見天意仁善悲憫,為眾生諄諄誘善,苦口婆心,
造成寶冊,廣佈流傳,以資為眾生之當頭棒喝!亦可置為座右銘,時時惕勵
,不敢逾越,而得匡正世道人心,進而發心修學大道,則人間淨土當非奢望
。
書已開著,吾為眾生喜,乃特來降文,略抒感言,以誌編前。藉資勉勵
善慧,並為之序。
觀音菩薩 序於新社懿敕拱衡堂
天運丙戌年八月十六曰
。。。。。。。。
冥府十殿轉輪王 降
書之前言
地獄之設,乃緣於眾生造作諸般惡業,以此業緣形成牽引,乃至諸惡糾
纏、綰繞,不得不以冥罰律例了此因果。作在既前,眾生以此惡業輪迴,猶
然不能警惕猛省;怙惡不悛者,比比皆是。
冥司各殿職司不同,本殿乃彙集前九殿之判例定讞,發交轉劫所,再押
交本殿發放轉輪投生。因而每有投生者,莫不呼天搶地。有者,直言受冤未
報,不肯投生;有者,直言冥罰不公,僅審其罪,不斷有加害者之罪業。天
律至正,冥罰森嚴,豈有不正不公之理。細究將投生者,是有冤曲未申,但
其兩造因果,卻因加害者,或因祖上福澤庇蔭仍多,或其自身壽福未盡,尚
不得勾魂對案。因此,仍需強制押往轉輪台;先到醧忘台,由孟婆神灌飲忘
魂湯,而輪迴入世。上福者轉入富貴,福者轉達官,善者轉清白人家,或四
生以迄貧賤等惡道。
然則人有冤恨怨不釋,不投生入胎,悉皆酷戾,多有形成業累之召感。
此雖無奈,但不得不行。差幸百餘年前,甲子之年, 關皇榮登九五,有鑒
隔世因果業報,易積怨恨,亦不足以惕醒眾生,乃頒天律加速果報,因而有
本書之著。今世之人,不論福深福薄,凡有造作損福之事,即以彙報冥司削
福;凡有折壽惡業,即以定讞,派差冥使勾魂;凡有造作損却福祿壽,或使
善緣消退,或使貴人隱藏,或使助力減弱,按各殿各司執行,以昭炯戒。
吾十殿冥司,欽奉玉旨著書,際值書已開著,惟恐世人不知天恩深眷,
輕忽寶書,乃特來闡述資列篇前,並與眾生共勉。
冥府十殿轉輪王 降於新社懿敕拱衡堂
天運丙戌年八月二十三曰
。。。。。。。
冥司一殿秦廣王 降
開卷明例
人之投生於世,其福份計算方式,在冥司未來投生之際,已將過去世因
緣成熟之善業,依律換算福德註入投生之生籍。一旦該人投生,呱呱墜地算
起,其消耗之福報即依律消減。簡言舉例,該人投生難產,或產後未加刻意
呵護,或人為疏忽,註定該劫磨難等(當然此時個人因果已經開始顯現)而
得貴人救治,此一貴人善緣亦即其因果之善業。但是有者,卻非自身善緣,
或者父母祖上餘澤,或者當時各造已經形成之善緣,但自身卻已在消磨福報
。
及至生成教養等過程,稚兒較有嬉戲之心,不知言行有所干礙律條,故
不會形成罪業;但有傷生害命,暴殄天物,或者任性隨行等等,悉皆耗損福
報。及至成長,融入人際生活,而一旦至此,名心、利欲、情色、習性等等
,皆有用心爭取,在此過程中,容易不擇手段,即有耗損福報之虞。更甚者
,求之不得,動輒怨天尤人、指天罵地、不敬仙佛、不敬父母、不友悌手足
、陷害親朋好友等等,造諸不善惡業,即乃據此削福損祿,重者尚要滅壽。
相對,既有惡業損福,當然有善因增福。在人生過程中,每有善因,冥
司據監察神司、功德神司,或諸天仙佛之會報,或增福量或消災劫,以昭天
律至正、冥律無私。
本書之著,即乃本此意旨闡述,削福、除祿、減壽,是何惡業造成?而
造成此惡業,對人生有何影響?相對增生福份、祿報、添壽之善因,那些可
以有効得冥府添助餘生,即而顯成於人生過程之中。而其顯成,對人生有何
助益?悉皆闡述分明。
因此,本書容或流於教條,但卻攸關眾生福禍。故在著書之初,吾乃特
來降筆,簡略題誌,以開卷明例,勉勵世人閱書之際,切勿煩躁,雖是教條
枯乏,但仔細嚼味,人生受益無窮。吾乃職司一殿主宰,眾生入冥必要經吾
審斷(除非成就証道),故有此寶書,實如暗路明燈,必要叮嚀諸眾,切莫
輕忽,尤要珍惜。若能如此,已是造福無邊。
一殿秦廣王誌於新社懿敕拱衡堂
天運丙戌年十月五日
。。。。。
1
冥府一殿文判 降
一、握權
世人在人生過程中最容易造作惡業者,即屬手中握權柄之人。
莫看他在世司權握柄、呼風喚雨,一旦三寸氣斷,魂歸冥府之際,難逃
陰司冥律之制裁。然則絕大多數有權勢之人,其聰明才智必定超越常人,而
其身處陰森冥獄之間,更是一口推翻自己在世所造惡業。但冥府「孽鏡台」
卻是秋毫可鑒、無所遁藏。故寶鈔有載「孽鏡台前無好人」。本殿正是職司
孽鏡台,不論善惡罪魂要定其功過,必先由孽鏡台顯像,庶幾無可推託。由
此,本殿定其功過善惡,善者升天;惡者論其罪業分發各殿審判。
但是,冥律雖嚴,罰在身後,不免令眾生有「善者未得福報,惡者未得
禍報」,而心生不平。故 關皇掌玉帝之尊,令改因果為現世報,以期平息
隔世果報之不平。
本殿承命,乃以孽鏡台所記錄陽世人造作惡業,簽註罰則,立呈有司,
侍機即報。因而先列出手握權柄之人,所易造惡業,罰損折耗福祿壽報之條
例,以警世人。陽法評判世人犯罪,首重動機;次重損害程度;三則視其有
悔改之心與否。
冥陽同例,凡有所權柄之人,起心動念為私慾者,立即削其一福;若其
行為造成損害他人,以受害者多寡,可以削其至百福;更甚者,可以折其陽
壽。若犯意者,能有悔悟並進行補救,則可撤銷其耗福損祿之報。若已顯報
者,可賜其一次貴人善緣之機,稍助其所損耗之福祿。但其先決條件,是其
人確切誠懺,並有實質補救自己所造成之為害他人事件。
。。。。。。。。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