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 星期三

醍醐灌頂。20,21

20 第二十篇  南極仙翁  降 中華民國102年4月7日 歲次癸巳年年二月二十七日 問: 行功立德應該沒有地點,項目之區別,然而何以各靈修道場往往以超拔者在各自道場所造之功德回向靈修士,鮮少以他處所造之功德回向, 究其原因,除了方便行政作業及道場運作外,是否尚有其它因素?懇請恩主釋示,解世人疑惑。 解答: 行功立德確實無有地點,項目的區別。 此理猶如世人改過或立懺發願,均是攸關壹己之事,所以行功立德只要正念誠真的發心,均有功德存在,而且不論在正邪之道場或地點。 但要注意的,雖然只要立願真誠即有功德,倘于不正道場護持,亦必須承擔助惡之業障。 行功立德而欲延綿福報或消災解厄,只要立願真誠即有功德,但此功德猶如霧狀的籠罩,無法真切依祈願化解, 因此貴堂主席爲鑒世人之苦,呈祈上蒼賜予【專案呈疏】殊勝科儀。 所謂專案即是專責辦理或化解某壹【點】之事,猶如管線導引水注入田中灌溉,而不像天雨般廣泛無集中, 因此專案祈願之回向事或消災解厄事,能投如實回向。 之所以必須于超拔者所超拔靈修士潛修道場行功立德,除如賢生所述之原因外,尚有【職權】必須考慮, 比如: 有的宮廟專爲世人求姻緣, 有者專辦運途事,因而某甲于專辦姻緣事之宮廟祈求事業昌達,其宮廟神祇職權必須先依所領之權責行事後,再轉會相關有司,助佑事業。 情同前述,靈修道場之靈修士,潛修法門各異(姑且不論僞靈修道場),且各神祇之職權亦異, 因此將先人超拔于某甲道場,而于乙道場行功立德回向先人,某乙必須依職權先予化解發心者罪業,餘功方始具署轉會某甲道場。 是以若以量化計,所造之功(于乙處)爲十分,回向于先人(在甲處),其功已先削減約有九成,回向之功僅余壹成。 因此爲方便且減少削減功德之能量,還是于超拔之靈修道場造功回向先人爲妥。 。。。。。。。 21 第二十壹篇  南極仙翁  降 中華民國102年5月12日 歲次癸巳年年四月初三日 問:修道可否改變命運? 解答: 修道可以改變命運,而且要改變命運非修道不可。 修即是修補,即改善使心性恢複原貌;道即是理,是人生的路途,所以人生即是道。 然而人生總有起伏,因而必須修補不完美。    命運有者說是天注定;有者說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 命運天注之說,乃是遭遇困頓消極想法;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乃是勉人向上,樂觀進取。 然則,命運是屬于後者之說。 人生總有不完美,必需藉由努力改善缺點,才能邁向成功,並非坐而言即有天上掉下之禮,因而命運在每個人生亦有困窘的黑暗面。 現下之人對于命運半信半疑,都是因爲僅止步于【談】道,而非【修】道, 所以以爲修道乃箝制本性,並無法改變命運。 試舉壹例: 某人家財萬貫,亦潛心大道,大談道理,然則,卻不理會祖傳恒產,雖然金山銀山,亦使其坐吃山空。 此例即談道卻不修道的後果,引申至一般人之心態,道理人人皆知,但真修實煉又有幾人?    世傳《了凡四訓》,其故事即是修道行善改變命運的典範。 袁了凡因緣受人指點,年庚不繼,因而放下凡心,認真于公務及行善,因此善行延緩死劫,更因功德豐碩延年益壽。 是以,不論處于順境或逆境中,人皆應修道。 修道基本定義,即是行善及修正言行舉止不良之處。 換言之,行善可消業,改過可正心。    世人談道衆,修道寡,所以認爲修道是迂腐的行爲。 然則,修道乃是重新校正已偏離的軌道。 以物理定律而論,動者恒動,靜者恒靜。 動態的物體之所以恢複靜止,是因爲摩擦力使然。 引申爲人生,人生是壹連串的動態,原本可以持恒不變地動作,但人間事過多紛擾,成爲摩擦阻力, 因而必須再挹注新的動能,方可持續人生動態,而此外來的動能即修道。 因此,人須修道,修道亦可改變命運。 。。。。。。。。。。 PS: 詩曰: 天宮地府二殊途,善惡由心辨智愚, 貪利希名罹大患,難逃縲絏苦刑屠。 。。。。。。。 註: 人生短短數十寒暑轉眼即逝,多少人庸庸碌碌,平平凡凡來人世走一遭。來也空空,去也空空,金銀財寶帶不走,只帶走滿身之罪惡。 待至地府受冥刑,才體會出人生是假, 唯有一靈獨真之時已來不及了, 至此盼望世人能在生之時,多學習聖賢仙佛之典範,努力於人道之修持,則證果大道何難之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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