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9日 星期二

對治

普賢菩薩 降

103.11.22

述論:對治

云何「對治」?

即是針對缺失加以拯治。

我佛開悟,以世間眾生八萬四千煩惱門,故說八萬四千法加以對治。

眾生際此末法,慧根迭受累世諸善惡業所蔽障、或影響,因此善業得福報, ※ 卻沉溺享福,反造新業! 若受惡業果報,動輒怨天尤人!是以故,佛家因果論不將善業之福報列為正面。 ※ 因為眾生享福,自認理所當然;反之,惡業果報緣熟,縱然平生非大惡、或亦有行善,卻也難免乃又怨天不公、諸佛菩薩不佑! 故眾生要明對治之道。 ※ 目下末法,人心功利,三毒貪嗔癡可謂病入膏肓,無以自拔! 貪者,貪求名利,汲汲鑽營無非為財! 嗔者,心性不修,大小事動輒生怒。 癡者,迷於異性、貪戀浮華之表面情欲,乃致慧根、靈性悉皆不復存於腦海宅心之間。 ※ 三毒可謂寫盡天下眾生之表象! 如何對治之? 只有「四無量心」是對治三毒不二法門: 因為「慈」心乃及物,見生而惜;見死而憫,因此「悲」願即起。 ※ 故眾生要有慈心,始能完備慈悲,如此即可使我心視眾生一律平等,可消弭貪心、貪財,乃至不法惡行。 譬如詐騙他人財物,雖然自身得財而喜,但他人失財之痛,只有慈悲存心始能體會他人之痛。 「喜」者,一切視如廣長舌;人有指責于我,視為規過(近世亦有人視為幫我消業,亦可)。 ※ 一切加諸於我,甘之如飴(當然,並非是指諸如引頸受戮之情形)。 若我人可以常存歡喜心,對於身外之聲音當視天籟,而非噪音! (當然談何容易?俗謂「泥人尚有三分土性」,何況是人!這就是靠自己的體認及修涵。) ※ 「捨」,要能捨得;所謂有捨、才有得,我人即緣於私心,才不願捨。 ※ 不論是施財、施物,甚至微小至一個親切笑容及問候!眾生處於人際互動中,絕不可能只得、而不捨。 (若只得而不捨,那麼一定成為孤寡,無有親伴友好!) ※ 「捨得」是對治三毒最高陀羅尼。 ※ 因為能捨,即是心可無執,則貪什麼?嗔什麼?癡什麼?關鍵就在不能捨。 ※ 但是要捨,並非如我佛之開悟是剎那即具;必要時時慈悲、喜長存我心,久而久之,自然對身外一切即可有捨。 吾眼見目下眾生陷此三毒之漩渦中,深願能有助益眾生脫此泥淖!勉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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