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9日 星期四

因果命程定論~9,10,11章

因果命程定論~9,10,11章… 9 觀音菩薩 降   第九章 善惡緣之形成     語有云:「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在此所指,乃係自己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卻又沒有能耐應付突變,謂之自作孽;然則 ,天作孽,何謂也?並非老天作惡,實乃眾生自積罪業,而干天譴之罰。所 以天作孽之意,即乃眾生累世因業至此成熟,而遭業報,乃將之形容為此; 若屬自身行為蓄意往歧途險境,則是自作孽。   吾淺舉一例而言:吸毒者分成兩大類,一大類乃受引誘,不論是認為可 以牟取暴利,或者受劣友所惑等等,可以將之歸類為眾生不善因果所牽引。 另一類則為自身好奇,或躭於其間樂趣(當然是其自身不正確之判斷),可 以歸類為自作孽。因此,若屬業報成熟,是可以有轉機(不論事前解因果, 或事後消因果),故,可謂猶可違。但若自身執迷於其間,九牛拉不回,只 有毀滅自身做終結,故謂之不可活。既曰如此,那麼形成此善惡因緣而牽引 業報的關鍵,當然是在當下自己的明智抉擇。   古人有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雖然己是發霉發臭的老生常談, 但卻有其真實的道理存在。首先,善可以追溯到難以計數的輪迴之前,只要 你曾經播下一粒善的種籽,它一定會發芽茁壯(即是因緣成熟),而給你善 福的報象,只不過它的形成,最關鍵的動能即是牽引,亦即本文開頭之銘言 ,只要在因緣成熟的時候,你有善福,那麼遇上災禍,縱然不能完全扭轉化 除,但卻可以消除一部分衝擊以及凶厄,使你有機會死裡逃生。反之,惡緣 亦如是。佐証此之理論,吾試以台疆近日八八水災而言,許多死裡逃生得到 生出機會的災民,他們累世的善因,在此時成熟,因而牽引許多巧機,而使 他們得到重見天日的生機。當然,不是說此次罹難之災民並無種善因,只是 不幸他們的善因緣還沒成熟,所以沒有動力牽引事機救他們出生天。   因緣是因果報業中的動力,他們有種因的分別,有業緣成熟的時機,有 受報者自身的言行抉擇(亦即有可避免以及不能避免者),最後即是業報現 象。所以善惡緣存乎一心,縱然往者已矣,但來者可追。眾生從此努力種善 因、結善緣,以期未來世結善果。 。。。。。。。。 10 觀音菩薩 降  第十章 災難之共業   災難之義,在此並非止於個人所遭受禍事,乃指廣泛多人因同一事件而 遭受禍害傷亡。   可以從素昧平生之陌生人,或同處一室,或一個空間,因同一事件而有 傷亡,有別於個人各自之事件,謂之災難。亦由此可以推論:此一災難是由 共業所牽引,才會在此業緣成熟之際,牽引許多陌生、互不相識之人來到同 一地點,不論是車、船等空間;尤其此一災難形成後,所殺傷之範圍,不止 於死亡者,不止於受傷者,猶要包含此一事件的死亡者,其所遺下之生者、 眷屬所必須面對之傷創悲慟,以及此一災害發生點所造成地方的災害。譬如 賴此維生之人們,往後生計遭受影響,甚至無以為繼,更形貧困等。一切影 響所及,均屬共業之內,故此一共業,當必相當龐大而繁複。   吾舉例加以闡述(吾雖為舉例,但並不因此對罹難者有所指摘,或為冒 瀆,僅為闡述因果理論,此次罹難者當亦沐受恩澤。)譬喻數年前大海嘯, 造成傷亡數字觸目驚心,但許多人卻能在災難中得到生機救援,但也有許多 人雖未傷亡,但賴以生計之行業卻無以為繼。所以,此次罹難者有其一樁共 業,乃係殺業!各個來自不同地區的人們,以累世所造殺業,再歷經輪迴、 業緣成熟之際,無法一一討報,乃形成一個共業的災難,將此惡業了結。   當然,從事件中即可看出各個報業會有些許差異。首先,罹難者當然是 在劫難逃,受傷者若至不治,當與罹難者同,若僅受傷而得機救援,得出生 天,則屬其個人累世善緣亦於此時成熟,乃得貴人救助;或得警訊早一步逃 出險境,最後是生命、身體悉皆毫髮無傷,但財物卻損失不貲。以上情形即 是在此一共業中,其種業輕重以及其在惡業成熟同時,善業亦成熟,並且有 者尚屬雖是共業中人,但卻是善業者,將在此一災難中反得福報。   譬如有一大群人出海,或在河湖中毒魚、電魚,其中有人初始尚以為樂 ,但警覺而懺悔,並可以勸同行人不要續造惡業,那麼,他可能在此一共業 之中,僅些許受傷害,但在後續中卻反而可能因重建或補償以及相關救助事 宜,而有從中得益之機。   綜合上述,災難之發生,必定是由各個人等惡業積重,輪迴業緣成熟, 乃至牽引其間,形成同一災害之在劫者。 。。。。。。 11 觀音菩薩 降 第十一章 共惡之浩劫   共惡有別於共業,共惡乃係當下普世之間,人心趨向於較惡劣,凡所行 為較多悖德亂行,故其惡氣持續累積,終至達到飽和,乃爆發浩劫。所以, 浩劫是天數災難,是人禍!   眾生或許有謂:「蒼天何其不仁,降大浩劫,荼毒生靈」。故吾在本章 已先闡明:共惡達到飽和,必須渲洩,否則更將引起不可思議之禍患。正如 水庫蓄水,達到一定標準即要洩洪,以免水庫潰堤;浩劫亦是在眾生共惡達 到飽和之際,需要將此部分惡氣藉由浩劫而消散。差別就在浩劫必須由 上 天因應天數之運,以及蒼生之惡加以核定,降下何種浩劫。   吾淺舉一例:人世間最常見之瘟疫,即是眾生之共惡所觸發,水庫即將 潰堤之警鈴,乃由 上天所降瘟疫,而減除其惡能。眾生或許莫名共惡之所 在,但吾可以明確指出,人類不但在有史以來即弱肉強食,不但不同種族要 侵略、佔奪,同一種族猶能為權與利而自相殘殺。戰爭,所帶來的殘酷與怨 戾,是共惡的最主要能量之一。   另外,還有殘害較低等動物之怨戾,亦是共惡能量之一。所以許多以自 身(或者及於自身家族或國家)而強迫濫砍濫伐,所造成居在期間之生物滅 絕,亦是共惡能量之一;以迄近世,文明物質之提升,仍亦隨之擅巧,工於 心計,因此設計陷害於人,以達私利。   眾生切莫以為此惡之小,乃僅個人或單一事件,但全球人口數,此一事 件若層出不窮,則其所累積惡能亦是可觀。當然,吾闡述本章,並非意在恫 嚇眾生浩劫之即將來臨,而是要告誡眾生:慎在成為累積共惡能量之幫凶共 謀,更不要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並且吾勉諸眾生切勿以為善小而 不為,人人以為不差我一個,那麼人人如此,後果可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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