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1日 星期六

地府審案。前序文。第一章起…

續再介紹一本警世善書,“地府審案”,此書市面上少見。幾乎也是絕版了!此書分善惡各十章…下面就是前序文,第一章起~拱各大德,前賢參閱!。研閱後,盼各大德有所得,有所悟是盼… 。。。。。。。。。。。 地府審案… 地府審案:賞善,罰惡,各十章… 。。。。。。 玉詔 欽奉 玉皇大天尊玄靈高上帝詔曰: 朕居尊而鑒卑,無時不以蒼生是念,眼見人心不古,世風日下,蒼黎日墜罪惡淵藪,苦海無邊難以自拔,實感痛心。 今得爾南天直轄武廟明正堂主席關卿呈奏,凝就壹系列普化方針,經轉會無極,皇母大悅,並懿示照準行事。 朕乃勅旨壹道,準爾武廟明正堂供地府設作臨時陰堂,期期木筆揮鸞,由地府提魂臨堂,將古今案澄,詳審傳真,匯編成書,題其顏曰:【地府審案】, 以期警惕世人,棄惡向善,共修大道,而使凡塵再現上古淳風,堯天舜日之盛世。 是書之著,因由地府審案,恐有驚擾陽民,特命雷震子率領雷部將士,臨堂鎮守,不得失職有驚陽世。 並自接旨日起,每逢星期日,由武廟明正堂勇筆王生奇謀任主著正鸞生,願爾神人,各盡厥職,書成之日,論功行賞。勿負朕意。 欽哉勿忽,叩首謝恩。 。。。。。 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序 上天有好生之德,世人卻無行善之心,有部份作科犯罪者,在生雖受過陽法之處罰,死後還要受森嚴陰律之制裁。 觀今地獄囚犯常滿,已無立錐之地,可見壹斑人心之不古也,良可悲哉。 吾雖執掌教化幽冥之職,卻有無以為力之感,嗟乎!吾之宏願: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竟遠離理想,奈何!奈何! 今幸臺島中州南天直轄鸞堂武廟正堂,奉旨著作【地府審案】 壹書,勅命勇筆以木筆傳真地府十殿閻羅之審案。 陰律森嚴,公正無私,藉以警世之作惡者,俾使能知警惕,棄惡行善,以期挽轉頹風,重見堯天舜日,則吾之誓願,當有實踐之日,幸莫大焉! 茲值【地府審案】 壹書開著之時,聊述數語以為序。 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降序於武廟明正堂。 天運甲子年六月初十日 。。。。。 武廟明正堂主席關恩師序 陽世有陽法有監獄,陰間有陰律有地獄,陰陽同壹理,用作法治作惡之徒也。 陽世以法律保護善良民,以法律處治犯罪人,所以,法律是神聖不可稍加冒瀆。 人死後,其魂入陰間,在陽世行善者,可得超升;在陽世作惡者,必須經過十殿閻羅審判。 咨其罪證之輕重,判刑入地獄受苦,待刑期屆滿,再由十殿轉輪王,判其轉輪六道。 是故,惡人雖能僥幸鉆陽法之漏洞,但魂到地府,任妳隱瞞罪證,總難逃孽鏡臺下,罪狀畢露。 陰律森嚴,公正無私,十殿地獄之嚴刑,遠非陽世之監獄可比也。 世人只知自由平等,而不知自由平等乃在守法之中,不得逾矩,否則罪戾難逃。 雖在陽世已受審服刑,死後仍要受陰律森嚴之制裁。 上天為警戒世人,特勅命本南天直轄武廟明正堂,以木筆傳真陰司地府之審案,俾使世人閱而醒悟焉!切莫欺昧天理,妄圖僥幸,更勿輕涉地府嚴刑之中,否則,斯時悔之遲矣!自救無門也。 茲值【地府審案】 壹書開著之初,聊述數語以為序。 。。。。。。 南天直轄武廟明正堂主席文衡聖帝關序 。。。。。。。。。 賞善篇 1 第壹回:過多功少行善德冥王嘉獎錫恩庥 雷震子仙師降 【詩曰】: 旨奉南天降聖堂。著書護法啟靈光, 諸生會聚多時日,矢誌輸誠逸興長。 【聖示】:地府暫借貴南天直轄鸞堂武廟明正堂作臨時陰府審案,立吾奉昊天玉旨,率雷部將士護法壇場,不使陽民受驚擾,往後聚會尚多,希諸賢生輸誠效勞,莫懈莫怠,書成之日,吾據實上奏天闕,論功行賞。 冥府第壹殿駕前牛馬將軍齊到 【詩曰】: 褒忠獎孝勸黎民。惡孽難知力守仁。 福過到頭終有報。森嚴陰律正人倫。 【聖示】: 今夜主公秦黃王臨堂審案,牛馬將軍先行清道,即恭請駕前文武判官駕臨。 冥府第壹殿駑前文武雙判齊到 【詩曰】: 隨侍主公審案來。陰司移駐到逢萊。 著書勸世功非淺。把筆揮鸞上聖臺。 【聖示】:恭請主公降臨。 第壹殿秦廣王降 【詩曰】: 世人行善有佳名。眾所欽尊福自成。 此日臨堂頻勸化。修功立果瑤京。 【聖示】:今日本王領壹殿諸有關執司,暫借貴堂作審案之地,以開著【地府審案】壹書,打擾貴堂神人之處,乞請包涵。 來人,將魂解上。 【鬼役曰】:領令。稟主公,將魂解到。 【冥王曰】:尚請貴堂福神代魂執筆。 案下魂何人?速速報上來。 【福神曰】:吾遵命代魂執筆。 【魂曰】:叩見冥王及堂上諸聖神。魂姓蕭名柳,本彰化縣人氏,死於十六年前。 【冥王曰】:妳生前頗有善功,本王欣慰,命賜座。 【魂曰】:叩謝大王賜座。 【冥王曰】:命文判查覆蕭柳生前事跡,以資本王參考。 【文判曰】:領令。稟主公,查蕭柳壹魂生前本貧家子,靠著幾畝薄田維生。其人知行善德,能將余裕財物奉獻社會,並且常隱名而行善。 累計壹生善功三千六百五十八功,頒敘內果八百壹十二果,但犯過以淫業及冒賣聖跡,累績罪業應扣除壹千三百功,削果七十三果,累計功果不足入聚善所,以上,恭請主公聖裁。 【冥王曰】:蕭柳妳對本殿文判所記載諸事,有何異議? 【魂曰】:不敢。沒想到小魂將平素略微積蓄之財物,拿來做善事,救助別人,助印善書、建廟、放生。 死後竟能得到大王的賜座,已經感恩不盡了。以前聽人家說:【閻羅王壹副青面僚牙的吃人兇惡相,今日壹見,競是傳聞有誤。】 【冥王曰】:哈哈!錯了,地府閻羅王比厲鬼還兇惡。不過妳在世是善德之人,本王豈能對妳疾言厲色。 須知天心本是呵護行善人,本王豈敢故違天顏。若妳是惡孽之人,本王就要妳當試本殿諸般刑具,那時妳就不會覺得本王和靄可親了。 【魂曰】:幸好小魂不用去當試那些苦刑。 【冥王曰】:可惜妳有罪業不能即入聚善所,如今妳是要轉世消因緣罪業,還是編入善魂繼續修特? 【魂曰】:小魂鬥膽請問大王,兩者之間有何差別及利益何在? 【冥王曰】:利益之說很難下定論,如果妳轉世,有功必帶福,可轉入富貴之家;但妳是否能藉此福運而借假修真,修成更大功果,未知數也? 因為凡世聲色犬馬,陷阱處處,妳是否能克制呢?換句話說:轉世好壞未可知?能大好也能大壞。 若編入善魂,本王可給予機會,待受訓過壹段時期,提拔入本殿執役,加修功果。雖是苦了壹點,但可免再造罪業,墜入苦海之虞。 【魂曰】:小魂叩謝冥王恩眷。 【冥王曰】:哈哈!妳倒機伶,命文判將本案過程及判列結審編冊並將之歸卷。 今夜審案就此結束,吾等回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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